外貿海運到美國DDP條款下,賣家是否需要卸貨給買家
作者:深圳湘誠
發布時間:2025-02-11 09:23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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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合肥的網友私信我,他說他遇到了一個難題,美國外貿客戶要他們支付卸貨費用,原因說是走的海運DDP條款,卸貨工作就應該由賣家承擔。
這位合肥的網友是聽說了,我們湘誠是專門做美國海運DDP服務的,于是私信向我請教,DDP條款下,賣家是否需要卸貨給買家呢?
我很肯定的告訴他,DDP條款下,賣家不需要卸貨給買家!
DDP條款是一種門到門服務,只需要送貨上門,是不包含卸貨服務的。
一般在與客戶簽訂DDP條款的時候,我們會溝通清楚外貿客戶是否需要卸貨服務,卸貨服務是單項收費的,如果客戶需要卸貨,那么在合同里面就會把卸貨費用加在上面。
反之,客戶自己有卸貨工人,不需要賣方提供的卸貨服務,那么就不會有這一項費用。
切記,在與美國外貿客戶談DDP的時候,要與客戶提起前確認好是否需要卸貨,避免后續發生不愉快的事情。